对于父母将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相关
法规问题,最新出台了以下一系列新的政策信息供大家参考理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
法定继承人等额
继承土地资源、房地产所有权时,无需支付相关的
契税。
其次,若非法定继承人依据
遗嘱来承袭亡者生前所拥有的土地、房地
产权,这可视为一种馈赠行为,因此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再者,法定继承人仅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然后,法定继承人在未来出售由
继承人继承的房屋时,需要遵照
二手房买卖的相关规定缴纳税款,然而个人偶然所得则不在缴纳范围内。
最后,当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父母房产时,在税务上无需缴纳契税,只需支付必要的
公证费以及工本费即可。
然而,由于
继承房产需待被继承人终身后方可办理
产权过户,且可能面临
遗嘱继承以及法律继承两种不同情况,故相较之下
过户手续的办理过程略显繁琐。
需注意的是,与
遗产继承相比,赠与通常需要额外支付3%的契税,同时赠与双方还须各自分别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
印花税,两者相加总共达到了3.1%的
税费。
此外,关于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同样存在着严格的规定。
针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
以及无偿赠与承担直接
抚养或
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
赡养人等这类情形,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而其他状况下的赠与行为则依旧需缴纳相关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房屋已被赠与并完成交易,若未来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面临再次征收各类税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
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