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风险评估之后多久拆迁

拆迁风险评估之后多久拆迁

拆迁风险评估之后多久拆迁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4-01 16:05:14 已帮助152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风险评估之后多久拆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是否需要拆迁以及拆迁的具体时间等信息并无明确规定,须在评估完毕后,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共同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如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签署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但若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裁决。
一旦裁决书颁发至拆迁方手中,便行使该项权利申请强制执行,予以适当强拆。
房屋征收形式属于国家对于非国有的不动产,以合理、公正地进行补偿后所采取的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在实行这一行政行为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并给予公平的经济补偿。
只有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下,并且对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作出适当补偿后,国家才能依据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正式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实践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颇为严谨,覆盖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定及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多个环节。
一般而言,因拆迁需要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消亡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类。
首先,若双方已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意味着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经归于灭失。
其次,如果拆迁方采用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方式,遵循法定司法执行程序终使宅基地上房屋得以顺利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