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出让方若延迟交付房地产,经过催促并于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如约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此时若任何一位协议签署方请求解除合同,必将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双方曾经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此外,在下述任一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临近结束之前,如果一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方式明确展示其不会履行合同中的主要债务;
(3)在上述条件满足之后,如果一方没有如期履行主要事务,并且在收到催告后并未按照合理期限采取行动去解决问题;
(4)在此基础上,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以违反其他条款的方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
(5)最后,除了以上所述情形之外,还有法规中明令指出的可申请解除合同的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