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债权原则上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然而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该债权须在继承开始之前依法有效且已实质存在;
其次,作为一项遗产,该债权必须是在继承程序启动之时已然产生的,若在继承事务的后期阶段才形成债权,那么它就无法享有作为遗产的资格;
再者,此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性,非法所得之债,从根本上无资格被继承;
最后,该债权的目的和方式必须涉及有形财货,才能真正被视为可继承的遗产范畴。
例如,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委托的第三方履行某类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就不适宜继承;
此外,那些具有人身专属属性的债权,由于其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切相关,鉴于债权人离世后,人身权益随之丧失,然财产权益并未因此消失,因此反而能按照法定程序以遗产形式被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