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排列顺序的继承人应当能够同时享有继承权。
关于遗产分配的原则和方式,通常的做法是保持平等的分配原则。
当继承行为正式生效后,首位顺序的继承人才有资格参加遗产的分配。
在此之后,倘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仍旧无法全部继承该遗产,剩下的部分便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接手处理。
然而,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依旧存在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无权参与遗产权属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