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
署名权在网络环境下遭受侵犯将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所述,如果个人或组织以谋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实施了侵害著作权或与其相关的权益的行为,所得违法金额较大并且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同时存在罚金的惩罚;
若所得违法金额巨大或者还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配有罚金的惩罚:
(一)未获得著作人的授权,擅自复制和发行其文字、音乐、美术、视听、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版权作品;
(二)私自出版他人拥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机构的许可,擅自复制和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
(四)未经表演者的同意,擅自复制和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
(五)伪造、贩卖他人名义的美术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人的允许,恶意绕过或是破坏权益人为了保护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版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