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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

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3-27 11:05:13 已帮助23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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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能不能找法院
若存在纠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者在签订迁拆补偿安置协议后,若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搬迁工作,地方政府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同时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期间,地市政府还可依法请求法院先行执行相关举措。
其次,拆迁补偿是在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屋征收与房屋重建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包括住宅及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然后对于合法的房屋进行拆除,并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相应的补偿金。
依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我们将其细化为两种类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
即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综合补偿。
其中,货币补偿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依法评定各种标准值,进而形成有理有据的众多数值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又称为产权调换,依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大致会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以及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前者则是依据法定程序,评估被拆迁方房屋的产权价值,再以此为基准用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等价置换。
而后者,则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区域内不予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至于综合补偿,这是一种混合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的全面性补偿模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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