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是:一般是
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房屋租赁
合同到期的,租赁关系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以双方
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
退房通知,通知到达之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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