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是确实需要再住一段时间。
这类人,可能有很多现实困难,需要继续租住,租客把实际困难告诉了你,如果你不是着急用房,就宽容一段时间。
当然要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合同上把要求写明白,到期一定搬走。
不办可以罚钱,也可以事先交点定金,到时,不搬,定金不退,这样租客就会按时搬走了。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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