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民法典中如何执行按揭贷款房

民法典中如何执行按揭贷款房

民法院对按揭房屋执行时,一般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折现,取得款项后,抵押权人地款项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三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