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经济适用房想补差价变成商品房,该怎么办理

经济适用房想补差价变成商品房,该怎么办理

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是怎么回事?
1、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8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2005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10%缴纳差价款;
2、2005年1至2010年4月15日间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20%缴纳差价款;
3、2010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30%缴纳差价款。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5、对于经济适用房,国家有明文规定称拿到产证五年之内不允许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对于低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产证满五年之后需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所以,对于开发商声称补缴差价后拿到的就是商品房的说法是很不靠谱的。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