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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03 22:12:53 已帮助10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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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不宜羁押的犯罪分子构成累犯的,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刑,人民法院会在量刑的基础上,从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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