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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与了房子十年的贷款按揭还款,这个房子的增值部门该怎么分割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此房产是在婚前购买,肯定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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