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
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
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
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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