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加名字,加名字后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程序是: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
(
1)房产交易
产权登记申请表;
(
2)
结婚证明
复印件(校验原件);
(
3)夫妻双方
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
4)原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
5)申请报告;
(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办理手续费也不贵,住宅收取
房屋登记费为每件80元,属
经济适用房的减半收取;非住宅收取房屋登记费为每件550元,另外,如果是
婚前购房,婚后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需要收取每平方米6元的交易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