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分非
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两大类,具体提取条件如下:
一、非销户提取
1、职工或其
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
购房价款;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
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
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
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
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
退休的;
2、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
经办人到银行
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