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合同效力及工程价款支付。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承包人。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二)划分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定导致中标无效的责任主体,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各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配合行政查处并解决争议。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导致中标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可能处以罚款、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相关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具体内容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