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时,工程款及赔偿处理关键在于区分工程验收情况和过错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获工程价款;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支付价款并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主张价款。因合同无效致一方损失,过错方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或承包人无相应资质导致合同无效,过错方要赔偿对方停工窝工损失、材料损耗等直接损失。损失赔偿以实际发生且有证据证明为前提,双方均有过错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3.解决措施和建议:
-工程建设前,发包人应确保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承包人应具备相应资质,从源头避免合同无效。
-施工过程中,双方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程相关的各类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证明实际损失。
-一旦发生合同无效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按过错比例合理分担损失,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