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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厂房违建被拆,合同说政府拆除不赔。但我又能办营业执照有赔偿的吗

1、有赔偿。原则上,只要解决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经过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量准则,赔偿事实上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2、营业用房认定准则法律法规对于认定准则也无统一限定,导致各个地方有分别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准则: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准则,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赔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准则,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赔偿。
3、赔偿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因此,营业用房的赔偿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赔偿给事实上经营权人是合法合法的,同时,由于各地事实上经济发展水平分别,由各地方政府来具体确定,但精神肯定是高于住宅赔偿。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予以拆迁赔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可知,既然解决了相关的法定经营执照等手续,其合法权利就肯定要得到维护和保护。在拆迁经过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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