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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工程总承包价款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是可以将该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而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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