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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房主是否承担责任

雇佣关系,房主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房主是否承担责任:
1、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房东可以进行追偿;
2、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房东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3、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房主没有责任,但是可以要求房主给予补偿。
【相关延伸】
问: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答: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有:
1、雇佣关系存在人身依附,承揽关系的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2、雇员不可以将工作交付给他人完成,承揽人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3、雇佣关系的报酬一般按照劳动力的价格进行确定,承揽关系的报酬一般按照市场价值进行确定。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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