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履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无需再履行后续交付房屋、支付租金等合同义务,合同的这部分内容不再执行。
(二)已经履行部分:
1.若租客付了租金但租赁期限没用完,房东要把剩余租金返还给租客。
2.若租客不当使用房屋造成损坏,租客要对损坏进行赔偿。
(三)结算和清理条款:合同解除后,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双方要按照这些条款处理相关费用和事务。
(四)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