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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住着我的房子,还不给房租也不搬走可以不租给他了吗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而根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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