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想购买二手房,未签书面合同可直接终止交易且无法律责任;已签合法有效合同,单方面不买属违约,需担责,有法定解除事由除外,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未签订书面购房合同,仅处于口头或初步意向阶段时,由于合同未成立,可直接向对方表明终止交易意向,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当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后,单方面不想购买就构成违约。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若已付定金,给付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若造成卖方实际损失,还需赔偿。不过,若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可依法解除合同且不用担责。优先与卖方协商处理纠纷是较好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若大家在二手房买卖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