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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哪些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收取得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收取得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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