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放弃房产所有权后反悔,一般基于自愿合法书面协议的放弃难以反悔;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涉及赠与且所有权未转移,赠与人通常可撤销,但有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便具法律约束力,若无法律规定或对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放弃房产所有权的行为。所以基于自愿合法书面协议放弃的,反悔难以获支持。不过,若能证明放弃时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放弃声明。一旦超过这个法定期间,撤销权就会消灭。对于涉及赠与的情况,在房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通常能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如果在房产所有权放弃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