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的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来确定赔偿数额。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二)合同未约定的情况: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像因卖方违约买方高价购同类房屋的差价、买方为购房支付的合理中介费等,都可要求卖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