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合同可以自依法签订时生效,但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了生效时间的,按其约定的时间生效。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约的,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