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视情况而定。若因公司出现合并、分立、
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形,原合同依旧有效,不过公司要求重新
签订合同,只要新合同未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像薪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主要条款未变或对员工更有利,便是合理的。
但要是公司为了规避某些法定义务,比如逃避即将到期的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订,或是恶意降低员工权益(如降低
工资、将工作岗位变更为更差的岗位等)而要求重新
签合同,那就不合理了。
在此情形下,员工有权利拒绝重新签订合同。倘若公司借此采用威胁、强迫的手段,员工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劳动
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