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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政策房屋买卖新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功能。所以,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买卖。以上就是房屋买卖新政策的回答望采纳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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