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应对方法:在主张违约损失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己方主张违约损失,就需对违约事实、损失存在以及损失数额进行举证,可收集合同、交付凭证、市场价格证明等证据。
(二)特殊情况应对方法:如果违约方掌握关键证据,而己方难以获取,可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可能会要求违约方承担部分举证责任,此时违约方需证明自己的违约行为未造成己方主张的损失或损失数额没那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