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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买受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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