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没产权的房子然后去公证,这可是存在着很大风险的。
从法律方面来讲,没有产权的房子是没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就算做了公证,那也不能保证买方就一定能真正得到房屋的所有权。
公证,只是能证明双方有买卖房子的这个想法和约定罢了,可它没办法对抗那些善意的第三人。
要是卖方在公证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把产权给登记了,那买方就没办法拿到房子。
所以,千万不要随便去买卖没产权的房子,还单纯地只靠公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要是确实需要进行交易,那可以在合同里清楚地约定好相关的违约责任和风险承担之类的条款,不过这样也还是不能完全避免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
总之,买卖没产权的房子,光靠公证可不能等同于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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