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确实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例如,当租赁物在出租之前就已经设定了抵押权,并且在实现抵押权时引发了所有权的变动,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在租金返还方面,倘若出现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新的所有权人便拥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倘若原承租人已经提前向原出租人支付了租金,那么原出租人就应当把相应的租金返还给承租人。
这是因为基于公平原则以及不当得利的相关原理。
此时,原出租人已经失去了继续收取租金的权利,而其继续占有本已预付但本不应得到的租金,就构成了不当得利。
如果原出租人拒绝返还,承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依据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原出租人返还相应的租金。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