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缴纳过户费

4、办理转移受理;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缴纳上牌费;

6、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

7、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