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会依法决定予以逮捕。
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关押在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