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级工伤员工,并与所有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唯独留下工伤员工,我之前是底薪加加班模式,工资少了一半多?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且变更内容对劳动者不利,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搬迁导致您的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并且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明显低于原岗位,您有权拒绝接受。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至于是否可以被迫离职,需要具体分析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律师,我不能代理您的案件,但我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您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