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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存在疏漏
网络暴力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人格尊严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相应法规,但因为网络是一个新生事物,传统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变化,其中存在很多的疏漏,对于一些触犯了法律的事情往往是处在暧昧之中。
律师表示,“在立法过程中可以考虑在制定《民法典》中增加有关网络隐私权的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外延及隐私侵权行为的方式和责任形式。也可以专门制定一部《网络隐私权法》保护公民在网络上的隐私权,对个人隐私最有力的法律保障。”
1、实行网络实名制难度较大
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遏制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是解决网络暴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在一些发达国家,其信用信息、福利待遇等都是通过网络实名登记,上网和手机实名已经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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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规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序言:
本篇文本着重分析“弃养”刑事罪的四个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以及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
在此项犯罪中,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受害人家属在家庭中的公平权益。
其侵害的对象仅限于因年迈、年少、身体残疾或患有其他不具独立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在具体案例中,弃养行为通常以对年老、年幼、弱残或其他无法独立维持生计的家庭成员,应有义务承担的扶养责任却无视这一责任,且该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为特征。
换句话说,它在客观层面是一种对有年幼、年老、疾病或其它缺乏自主生存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尽扶养责任却选择忽视的恶劣行径。
3、主体要件:
提到此中心问题时,需注意到弃养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人群,那就是对被遗弃者依法负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个体。
仅当此类个体满足这类严格要求后,才有可能担任犯罪行为主体。
若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并不承受扶养义务,双方之间也无抚养关系,那么就不会产生弃养的这类问题。
4、主观要件:
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类行为通常属于故意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需明知自己应当循责履行扶养义务,但反而选择逃避并拒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中作为原告所需准备的必要材料,需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之正式民事诉状提案;
2.能够明确证明其具备法律诉讼当事人资格之必备材料;
3.足以说明原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弥补之关键证据资料;
4.证明原夫妻二人合法婚姻关系之相关凭证,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及由婚姻登记机构所开具之婚姻现状证明文件;
5.对原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价值证明材料,如涉及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交该子女的诞生证明以及相应之户口本信息;
6.除以上所述之外,离婚诉讼原告在准备诉讼过程中所必需的其他各项辅助性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遇公司无法承受债务之负荷而进入财务困境时,通常可以依据法律流程向法院请求启动企业重组计划(破产重整)、协商和解或申请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法律明确规定,无论是公司的债权方还是资产持有者均有权依照此项法律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负债公司进行重组,如经法庭评估认定该重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则将批准其进入企业重组程序,且需予以公开公告。
在此期间,即自裁定之日到整个重组程序完成为止,由人民法院负责监督并指导该公司顺利进行重组过程。
在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财务危机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司最为具体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进行灵活变通和应用。
更为关键的是,需要始终坚持透明度和诚信原则,确保及时全面地与各方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推动问题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由于某种原因,阁下背负了高达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并且目前处于艰巨的偿还压力之下,那么有许多可行的策略供您参考:
首先是与银行进行谈判取得共识。
您应当主动地与出资行取得联系,同时详细阐述您当前所面临的困局,力求得到银行方面的理解及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提供充足的财务记录以及资产状况尤其重要,以便于资方更加全面地了解到您个人的现实处境。
紧接着便是积极地与银行进行谈判,尝试重新设计还款计划,比如及时提出延长贷款期限或者降低贷款利息等可行性建议,从而最大程度地缓解您的债务压力。
若谈判结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方面的援助。
具体来说,您需要咨询资深律师,深入探究自己拥有的各种权益以及必须承担的相应义务,进而探寻合法的解决策略。
同时,律师还能够对借款条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帮助您制定合适的对峙战略。
其次是变现资产或求助亲友重振旗鼓。
考虑出售名下的固定资产或者处理掉闲置的物资,以此获取足够的资金,用来偿付部分或全部的债务。
另外,向亲近的朋友或者亲戚借钱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途径,重要的是应有充分的认识,借条应在必要时刻签署。
最后一种方法是运用债务重建服务。
假如您的债务额度超出预期或者上述建议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您便可考虑采用此项服务。
这类组织通常具备丰富的经验,他们可以帮您妥善安排还款事宜,有时甚至还能协助您申请破产保护。
请务必明白,以上提到的这些对策并非毫无风险且能够立刻见效,这可能需要您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面对任何问题时,都要保持诚实、透明,与银行和债权人互相沟通并真实反馈自身的经济形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被强制执行但无力偿还,并不意味着会长久地执行下去。
事实上,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如若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确实无法支付赔款,便可能会暂停执行相应工作。
换句话说,只要上述欠债者在未来拥有足够的资金予以还款,那么随时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即使在某个时间段内,权利人并未发现该欠债者拥有可用于抵扣债务的相关资产,也绝不能使其执行程序永远终止。
与此同时,欠债不还者亦将被纳入失信监管体系之中,生活必然会受到极大影响,直至其完全承担起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