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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

我国法律规定,作为股东是有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的,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东知情权,说到股东知情权,大家知道股东知情权范围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股东知情权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2023.09.15 8877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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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在公司股东能够享有的权利当中,包括了收益权、知情权以及诉讼权等等,而这其中很多人对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不是很了解。知情权其实是指股东能够查阅公司相关的资料、文件,那么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呢?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 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 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法院法院院长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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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纠纷

作为公司股东其实可以享有一定知情权的,但实践中公司股东的这种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侵犯,因此产生股东知情权纠纷。那么这个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都有哪些人呢?

1、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权利主体

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知道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的权利,为股东权之一种。股东权具有社员权的性质,股东权利不能与其股东身份相分离。因此,股东知情权的权利主体只能为公司股东。公司监事不能作为股东知情权的权利主体。监事会或监事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受案范畴, 不具有可诉性,法院不予受理。这里还应该注意四个问题:

第一,名义股东是否拥有股东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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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能否由他人代理

对于公司股东,其能够享有的权利当中具体包括了知情权,即可以查阅公司的相应资料等等。那对于公司股东的这种权利,其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呢?接下来整理了相关资料,告诉大家股东知情权能否由他人代理。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 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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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诉讼

我们知道公司股东都是拥有一定的权利的,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知情权。当发生了知情权纠纷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我国关于股东知情权诉讼也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 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 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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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

股东作为股份制公司的主要投资人,在公司的运行中享有其他公司成员所不能享有的权利。知情权就是股东享有权利的其中一种。那么关于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状况的重要权利。体现在现行《公司法》中就是以下三个条文:

1、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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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一、 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含义

严格地说,世界各国公司法的立法中并没有“股东知情权”这个名词,它是对一组股东权利集合、抽象之后的理论概念。基于对西方国家公司法和我国公司法的分析,股东知情权可以界定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因而,世界各国在制定公司法时都对股东的知情权做出一定的规范。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立法上作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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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相关咨询

有限公司股东增资有哪些方案

律图门头沟区

律图门头沟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法定资本增加主要具有以下四类办法,具体分类如下所述: 1.票面价值的增加。 此方法是指公司在保持原有股份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每股的法定资本额。 2.出资额的增长。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若需扩大资本规模,可依据现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相应的增资操作。 3.新股的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增加股份时,通常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实现。 4.债务转化为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亦可通过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来达到增加股份数量的目的。 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公司法定资本增加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1.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2.开设验资账户以备后续使用; 3.对增资资本的到账情况进行询证核实;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并提交至工商部门审批; 5.完成验资后,将款项从验资账户中转出并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 在办理公司法定资本增加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人代表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总的来说,企业法定资本的增加方式主要包括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债务转化为股权这四个方面。 在实施增资过程中,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印章等各类证件资料。 其优点在于能够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与实力,有效解决注册资本不足的问题。 然而,缺点则在于可能会导致股权过于分散,同时由于减资程序较为繁琐,可能会给撤回资金带来一定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律图襄阳

律图襄阳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在股东大会上,少数股东未能签署相关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仍可成功举行。 首先,出席会议的人员将包括股东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其次,股东享有投票权,而其他与会者则仅作为旁听者参与讨论并提供建议; 最后,当股东决策表决以超过80%的赞成票通过时,该决议便可被视为有效,从而得以实施并进行贷款操作。 然而,如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有任何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股份的请求,那么所有涉及外部贷款的手续都需立即暂停,直至股权分割事宜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婚要拿什么东西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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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渝中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一)关于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欲进行离婚登记者需提交如下法定文件与相关资料: 1、个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个人婚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书; 3、离婚协议书; 该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记载各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愿,同时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 (二)关于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状; 2、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家庭财产详细清单; 4、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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