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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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当今社会,有的人会把安置房拿来进行买卖,这个时候,小编要提醒大家买卖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那么大家知道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吗?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给大家参考。

2023.09.20 582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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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我国近年来征地拆迁的数量巨大,所以也有许多人获得了安置房,但是随之而来也有许多问题,例如安置房的买卖问题,大家都知道安置房在买卖上有许多限制性的规定,那么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有效吗?

1、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对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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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2024

通常情况下,由于在拆迁安置后分配给被拆迁户的安置房并非只有一套安置房,因此多余的安置房会被用作交易之中,在安置房交易时必然要签合同,但大家是否了解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2017年最新是怎样的吗?

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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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

随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拆迁安置房出现。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上市买卖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规定。买卖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又怎么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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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

安置房在市场上的价格相对于商品房是要便宜很多,所以在进行安置房买卖的时候,很多买房的就想问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

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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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安置房是一种比较特殊种类的的房屋,因此在房屋交易中合同纠纷也比较常见比较多。安置房的购买也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因此合同签订的不严谨引出的纠纷也在所难免。如果出现合同纠纷你了解怎么处理吗?

只要是买卖就难以避免纠纷的出现,一般房屋买卖如此,安置房买卖更是如此。虽然安置房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违约金或者是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但是这也是纠纷发生的地方。那遇到这些纠纷应如何解决呢?具体的方式有:

1、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而且协商解决的方式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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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相关咨询

咨询下对于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请问一下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我想请教一下社会基本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我想问一下针对雄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土地补偿费,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我想问一下关于农村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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