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凤强律师 回复:先说结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新增人口,依法应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实行"一轮一包",在承包期剩余期限内按人口平均分配相应的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新增的农村人口、因出生人口自然增加而增加的农村人口,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地权益。也就是说,新增人口出生后,只要在承包期内,就会被纳入下一轮发包时的土地分配。 操作上分两个阶段:承包期内的分地由发包方在本轮承包剩余年限内按人口平均分配,一般是在本轮承包期届满前统一调整;承包期届满后进入下一轮承包,再重新按人口计算。 需要准备的关键材料是:户主户口簿、家庭成员新增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建议先把户口和承包关系材料补齐,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纳入本轮承包地的分配方案。如果村集体以各种理由拒绝,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效力。 注意区分土地承包地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区别,新增人口能分的是承包地,具体面积以村集体依法确定的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