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防城港法律咨询 > 防城港其他法律咨询 > 我被拒绝入香港,违反了11条和32条,之

我被拒绝入香港,违反了11条和32条,之

139****0707 广西-防城港 其他咨询 2020.01.07 09:54:27 403人阅读

我想问下,我被拒绝入香港,违反了11条和32条,之后什么时候能再过香港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防城港律师 其他律师 防城港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逃税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2020-01-07 10:13:27 回复

香港入境有关孕妇的规定:一般而言内地居民访港必须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注并要符合一般入境条件才可获准入境。
怀孕后期的内地孕妇必须同时出示由香港的医院(而非个别医生)签发的预约入院分娩服务确认书;假如目的并非来港分娩她们必须提供足够证明。
内地妇女是否处于怀孕后期最终由有关人员判断,但为减少争议,怀孕七个月(或28周)或以上他们将视为怀孕后期。

建行通过后,要建档、制卡再交到邮局,大致3个工作日左右会以挂号信寄出,10天左右能够收到。当然卡寄出以后有短信通知,收到短信以后就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查的寄送情况第
一、邮政网站(给据邮件跟踪查看系统”,这是邮政专门查挂号信用的)第
二、建行微信,中国建设银行,选“信用卡”页签里的“申请办卡进度查看”第
三、建行手机银行,选信用卡,“我要办卡”里的“卡片邮寄进度查看”如果到了当地邮局,就建议在收卡地址要安排人签收卡(建行现在用的是约投挂号信,送件前会有短信通知,要留意,如果屡次投递无人签收可能会送还起海哦),当然也不妨能够考虑拿着身份证跟这挂号信编码上邮局去自领,这样个人感觉更可靠点,毕竟卡这东西,都是跟钱挂钩的,亲力亲为更安心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