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姨在一家单位上班,早上去公司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给崴了,上班路上脚崴工伤的,想要了解一下上班路上脚崴工伤如何赔偿?这个情况属于工伤的范畴吗?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专业解答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算工伤。但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可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路线和时间内;非本人主要责任;由机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注意,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
专业解答在去上班的路上崴着脚了,不算工伤。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崴脚并不符合上述情况,所以不算工伤。并且判定是否为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专业解答上班路上把脚崴了是否认定为工伤,应当根据具体原因而定,如果是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肯定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工作的原则导致的那么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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