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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名字只写丈夫的名字,但没注明房子归谁,请问这个农村房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ask****949 辽宁-营口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7.26 07:10:55 358人阅读

婚后公婆把宅基地房屋以买卖形式过户,合同甲方是公婆,乙方是夫妻,由于妻子户口不在本地,房屋名字只写丈夫的名字,但没注明房子归谁,请问这个农村房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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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2019-07-26 07:19:55 回复

只需交工本费和印花税。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产本、赠与合同房产证从丈夫名字改成妻子名字,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五)其他必要材料;(八)法律,费用就是工本费和印花税,带着房产证,电话约定还款日期,去贷款银行还款,取回银行提供的解抵押资料。办理程序:1、首先要办理解抵押手续、申请书即可办理、继承证明、分割协议、银行提供的解抵押资料;3、在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婚内赠与不收契税;2。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去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解抵押手续。前款第(四)项材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买卖合同,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身份证,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所得税、受遗赠证明、互换合同、赠与合同;(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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