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是个工作狂,做完月子就去上班了, 因为没有奶水不用喂奶,正常的哺乳期早晚可以多一个小时上下班的机会也不要, 员工哺乳假不休算加班吗?有没有加班费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休病假根据以上规定,是一种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间,通常说法就是不上班处于休息状态。而法定1小时哺乳时间,指的是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用于哺乳。
你的问题哺乳期休病假,是否享受这1小时的哺乳假?你应该是问这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是否可以折抵病假的时间。从以上规定看,是不能折抵的。按照以上规定,1小时哺乳时间是在上班时才能享有,如果请假就不上班,不上班就不能享有这个福利。
专业解答关于母乳喂养女员工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存在争议。授乳时间被视为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利,不能通过支付工资来替代。若雇主未能提供合适哺乳时间,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她们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诉,要求企业改正。
专业解答鉴于各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规定妇女享有生育延长假,取消“哺乳假”。女性工人面临哺乳需求时,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二款保障权益,规定指出:未满一岁婴儿的母亲,雇主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应每天提供一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则每新增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
专业解答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员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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