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请长假期间社保费用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各自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果请的是病假或事假超出法定产假期限的需双方协商社保分担方式但单位不能单方停缴社保。单位停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怀孕员工受劳动法特殊保护单位不得因怀孕请假而解除劳动合同或停缴社保。保留请假审批记录向社保局查询缴费情况如有断缴及时维权要求补缴。
2026-06-02 16:18:16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有法定的休假权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具体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所以,员工怀孕请长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都有承担的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16:0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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