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员工又和另一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员工去了另一家公司,三方协议约定另一家公司垮了要给员工连续工龄赔偿,且员工愿意回原公司的,可以接续之前的工龄和工资,现在另一家公司垮了,连续工龄补偿了员工,员工申请回原公司,原公司拒绝,认为员工领取了连续工龄补偿金就等于自愿离职两家公司了,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现在仲裁输了,应该怎么办?不可能一直等着准备找工作先上着班,上诉的话可以在原仲裁理由的基础上,增加诉讼请求为让原公司对不履行三方协议进行赔偿吗?
首先,员工与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又与另一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约定另一家公司垮了要给员工连续工龄赔偿且员工愿意回原公司的可以接续之前的工龄和工资。现在另一家公司垮了,员工领取了连续工龄补偿金并申请回原公司,原公司拒绝,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输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考虑上诉。在上诉时,可以在原仲裁理由的基础上,增加要求原公司履行三方协议的诉讼请求,因为三方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原公司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原公司拒绝履行,员工有权要求赔偿。其他方面,员工可以先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和职业发展。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7 18:2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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