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发结束后可以选择离职,还能按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即便之后用人单位补发了工资,但此前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依然可以行使解除权。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处于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并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曾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涉及具体的补偿计算、离职流程等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发结束后有离职选择权。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便后续补发工资,此前的侵权事实使劳动者仍可行使解除权。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
3.以用人单位曾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补偿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保留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书面通知要确保用人单位签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即便后续补发,劳动者仍有权选择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一定程序。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3)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曾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劳动者离职时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以便顺利获得经济补偿。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劳动者决定离职,在正常情况下,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处于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
(二)因用人单位曾有拖欠工资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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