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辞退员工。一是员工存在过错时,像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因欺诈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辞退。二是员工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如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协议,单位也可辞退。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类过错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标准,确保辞退有章可循。
2.对于无过错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要保留培训、调岗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辞退程序合法。
3.辞退员工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当员工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辞退员工。比如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表明员工在最初阶段就未达到岗位要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破坏了单位的管理秩序;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损害了单位的利益;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违背了对本单位的忠诚义务;因欺诈等导致合同无效,使合同缺乏合法基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员工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2)员工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也可辞退。像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员工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行,说明员工确实不适合该岗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这种情况下合同已难以继续履行。
提醒: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进行,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纠纷,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员工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试用期的考核记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章制度的书面记录;因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报告等,依据单位规章和法律规定辞退员工。
(二)若员工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先保留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相关证据,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若仍不能胜任,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可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法律,用人单位可在两种情形下辞退员工。
一是员工有过错,像试用不符条件、严重违纪、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失、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欺诈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责等。
二是员工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如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大变,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结论:
用人单位在员工存在过错或无过错但因特定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可辞退员工。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员工存在过错,像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六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可辞退员工。这是因为员工的这些行为违反了基本的劳动准则和单位规定,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当员工无过错,但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等客观原因时,用人单位也能辞退员工。这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如果您在劳动权益方面有任何疑问,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解答和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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