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满一月未交社保,员工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严重侵害员工权益,员工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先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其未依法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规定,要求补缴并按规定缴纳后续费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由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
3.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
4.若因公司未交社保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等,员工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1)公司入职满一月未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依法补缴并缴纳后续费用。与公司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员工需明确指出公司的违法之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若沟通无法达成目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帮助劳动监察大队更好地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3)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也是可行途径,社保经办机构会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
(4)若因公司未交社保致使员工权益受损,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提醒:
员工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公司沟通时,员工要以正式方式指出公司未交社保违法,要求补缴并正常缴纳后续费用,保留沟通记录。
(二)沟通无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配合调查。
(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等待其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
(四)若因未交社保权益受损,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公司入职满一月未交社保,员工先和公司沟通,说明其未交社保违法,要求补缴并正常缴纳后续费用。
2.沟通没用,就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带上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待调查处理。
3.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让其责令公司限期补足。
4.若因没交社保权益受损,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结论:
公司入职满一月未交社保,员工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权益受损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公司入职满一月未交社保,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员工先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公司违法之处并要求补缴,这是较为温和且有效的解决方式。若沟通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公司履行义务。当因公司未交社保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时,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不过,申请仲裁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在社保权益维护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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